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轉依賴于供電電源的工作狀態,消防設備電源出現故障,會導致消防水泵無法啟動、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不能輔助疏散、排煙機無法啟動、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無法工作等狀況,嚴重影響人員的疏散及火災的撲救,威脅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我們公司嚴格參考國家標準,自主研發推出的TRFP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由TRFP-B系列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TRF610系列單相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TRF630系列三相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等組成。該系統適用于大型商場酒店、公共建筑、智能樓宇、石油化工、工礦企業等。
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是通過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檢測消防設備電源的電壓、電流、開關狀態等有關設備電源信息,并將信息傳遞給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實時顯示。當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檢測到電源設備出現斷路、短路、過壓、欠壓、缺相、錯相以及過流等故障時,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通過系統總線向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發出信號,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發出聲光報警并記錄,從而實現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
GB28184-2011 《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
GB50016-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201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25506-201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摘自《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3.4.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聯網監控:將各個消防設備的電源監控點組網成獨立的子系統,24小時實時自動巡檢;
集中顯示:通過安裝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液晶屏,對所有監控點信息以圖文的形式呈現出來,清晰明了;
警情管理:對各類消防設備供電故障(如中斷供電、過壓、欠壓、過流、缺相等)實時報警,提醒人工介入,及時排除故障隱患,同時提供對警情的記錄、查詢、打印等功能;
遠程設置:信號傳感器的參數設置,可以在消防控制室的監控器上輕松完成。
該系統的設計嚴格遵循相關國家標準和規范,并通過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嚴格檢驗,可以有效降低消防設備供電電源的故障發生率,為在火災情況下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起到“用科技守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大作用。
TRFP-B消防設備電源狀態監控器,通過1~4路消防二總線(DC24V安全供電)與TRF630或TRF610系列電壓/電流信號傳感器連接(每路二總線,所連接的信號傳感器不大于100個),完成控制命令下發和報警信號上傳這一完整過程。二總線宜采用ZR-RVSP 2×2.5mm2(阻燃型銅芯導體聚氯乙烯絕緣雙絞型屏蔽軟電線,每芯截面積為2.5mm2)。
1、布線
系統的布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16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要求;我公司產品的兩種常用現場總線類型及電源線,電纜選用和布線方式要求如下:
1) 二總線:也叫通信二總線或消防二總線,通信信號和供電共用一個總線,使用ZR-RVSP-2×2.5mm2;二總線可靈活布線,支持星形、樹形、總線型拓撲,通??梢灾С?A以上電流;
2) CAN總線:通訊線采用ZR-RVSP-2×1.5mm2;布線方式建議使用直線型拓撲中最常用的手牽手連接方式;
3) 電源線:采用ZR-RVSP-2×2.5mm2;
4) 接地線:交流供電和36V以上直流供電的消防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接地保護,其接地線應與電氣保護接地干線(PE)相連接。
總線采用SC20共管敷設;總線敷設后,應對每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對地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當線纜長度過長時,由于線纜本身存在電阻,在線纜上產生的壓降,隨線纜載荷電流大幅上升,導致線纜末端電壓低于設備額定電壓,此時需要在該線路上增加中繼器,以延長供電距離,通常來說100m長的2.5 mm2雙向電纜阻抗為1.3歐姆;100m長的1.5 mm2雙向電纜阻抗為2.3歐姆;現場應根據歐姆定律計算末端壓降并測量驗證,然后根據連接的設備額定工作電壓范圍確定是否需要安裝電源中繼器。
2、安裝
監控器壁掛安裝時,其上端距離地面高度宜為1.5~1.8m;
正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
引入監控器的電纜或導線,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監控器一般安裝在消防控制室;中繼器或區域分機安裝在強電間內;
信號傳感器輸出回路的連接線,應使用截面積不小于1.5 mm2的銅導線,并應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信號傳感器的安裝不應破壞被監測線路的完整性,不應增加線路接點。
3、調試
系統的調試,應由建設(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具體實施。應在施工安裝結束并在質量驗收合格后進行。
調試前應具有下列技術文件和條件:
系統圖、平面圖;
設備安裝技術文件;
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施工過程檢查記錄、調試記錄;
設備的使用說明書、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和相關材料;
調試負責人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
調試過程應做以下工作:
對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按設計要求查驗;
對于系統線路出現錯線、開路、虛焊、短路、絕緣電阻小于20MΩ等問題,應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系統調試,應先分別對信號傳感器和監控器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無故障報警、自檢等操作時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將所有經過調試合格的各項設備按系統設計連接組成完整的監控系統,觀察并記錄系統實時工作的狀態信息;
系統在調試無故障后,開始系統的試運行。